臨床資訊與醫學統計研究中心設置辦法
100年11月17日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第一條
本校為整合臨床研究發展中所衍生之資訊與醫學統計研究資源結合,鼓勵創新性、前瞻性學術研究並與長庚紀念醫院合作,特依大學法第十一條及長庚大學組織規程第十條規定,設置「長庚臨床資訊與醫學統計研究中心」,英文名稱為Chang Gung Clinical Informatics and Medical
Statistics Research Center, CIMS 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第二條
組織編制
一、
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負責規劃、整合、協調及推動中心內各研究群及其核心設施(core facility)與長庚紀念醫院整合型研究計畫。
二、
本中心置職員若干人,協助中心之營運,包括協調及協助與長庚醫院各研究群之運作。
三、
本中心置教師、研究人員及專任研究助理若干人,協助各核心設施研究群之研究及研究服務工作。
四、
中心主任由校長聘任副教授(含)以上教師兼任,任期三年,連聘得連任。
第三條
本中心所需人力及推動業務所需經費,由中心向教育部、國科會、經濟部…等政府機關、財團法人及民間機構申請之研究計畫經費支付或自行籌措辦理。
第四條
本中心任務與職掌如下:
一、
提高學術研究,發展統計科學應用於研究中所產生之資訊研究範疇,如:臨床試驗、臨床流行病學、藥物經濟學及遺傳流行病學等。
二、
結合本中心與長庚紀念醫院之研究資源,促進臨床醫學研究能量。
三、
結合長庚醫學研究永續經營之理念,培育臨床醫學科技研究中之研究及研究服務專業人才,並與各種研究領域結合且相互學習交流,以期提昇整體之學術成就。
四、
開發前瞻性、創新性之臨床資訊技術,以推動臨床試驗研究之資料處理技術與科技產業之發展。
五、
建立「臨床資訊與醫學統計學程」制度,課程教學國際化,以建立人才養成之單位。
六、
定期舉行討論會,達到資源及成果充分溝通共享之目標。
七、
配合大學研究走向國際化之目標,積極推動及規劃與國際團隊合作,結合國際資源,提昇科技水準。
第五條
為結合本中心與長庚紀念醫院之研究資源,接受各單位之統計諮詢案件,且確實執行產學合作之整合型計畫,特成立「研究合作委員會」審理且追蹤相關案件。
第六條
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七條
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呈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